第一章招聘录用规范
1、应聘程序:所有应聘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健康证、学历证、厨师证等相关证件在公司或各分店面试,填写个人简历表,面试合格后,由人力资源部或店长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其按指定时间找店长报到实习。
2、体检:员工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方能实习上岗,过期未办理不予安排上班。每年需复检一次,费用自理,工作满一年者可凭发票报销其费用。凡发现员工患乙肝等传染性疾病的,公司将作辞退处理。
3、试用期:员工入店后三天为实习培训期(由人力资源部和店长组织安排新员工熟悉员工守则、岗位工作流程、操作规范等岗前培训),所有新员工均须经过一至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按公司制定的工资标准执行。
4、考勤:员工必须依照编定的时间表当值工作,工作时间内不得无故早退及擅离职守。
5、每月月底店长作出考勤汇总表,将考勤班次表、绩效考核表及员工请假单等一并交给人力资源部。
6、劳动/劳务合同:劳动/劳务合同是公司与员工本人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签订的,员工受聘时,必须细阅其内容,根据工作岗位性质与公司签订劳动/劳务合同。
7、员工档案:员工办理的所有手续及递交的身份证复印件、寸照、学历证复印件、厨师证复印件、社保资料复印件等资料,人力资源部整理造册,装订入档存放备查。
第二章薪酬福利管理制度
1、薪资:基本工资+职务工资+加班津贴+社保补贴+绩效奖金+节假日补贴+高温费+餐费+住宿
(1)基本工资: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来调整,每月15日发放。
(2)职务工资:根据职务不同,发放相应的职务工资。
(3)绩效奖金:每月的绩效奖金是浮动的,根据公司下达的销售指标、成本指标、工资比例指标、行为规范、个人迟到请假情况、岗位卫生、顾客满意度、安全管理等各项绩效指标,按完成的情况予以发放。
(4)高温补贴:每年夏季6、7、8月份,员工享有高温费补贴。
(5)节假日津贴:逢节假日需员工加班的可享受补贴,另享受一天的带薪休假。
2、带薪休假:每月可享受四天的带薪休假,逢节假日加1天带薪休假。员工按照公司制定的考勤班次表排休,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换休,必须由店长厨师长安排,征得他们的同意方可。当月的正假当月休完,不跨月不结余。如当月有请假,按当月工作满7天,享受带薪休假1天;当月工作满14天,享受带薪休假2天,当月工作满21天,享受带薪休假3天(新员工第一个月按工作满10天休1天,工作满17天休2天,工作满24天休3天来计算)。员工工作满一年,且当年请假不超过15天的员工(其中包括婚、丧假、住院),可享有1天的年休假,满两年享有2天年休假,满五年享有5天年休假,做满十年及以上享有6天年休假,在第二年度享受上一年度的年休假。年休假按季度分摊排休,年前年后的两个月不安排休年假,原则上每年的年休假截止11月30日休完,当年做满十个月以上才能享受全部的年休假。
3、迟到早退:迟到早退15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当月绩效奖金相应减少25元/次;迟到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当月绩效奖金相应减少50元/次;迟到早退1小时以上2小时以内当月绩效奖金相应减少100元/次;迟到早退2小时以上或迟到后一天未上班者不享受当月绩效奖金。当月第二次迟到后一天未上班的,按旷工处理。当月累计迟到早退超过3次自动离职,全年累计迟到早退超过6次自动离职,累计旷工3次自动离职。如因交通堵塞、天气异常等不可抗拒因素无法准时到店的,可提前电话通知店长厨师长,否则按迟到处理。
4、员工请假:员工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必须提前三天填写好请假条上交公司人力资源部,请假1天店长有权批准,1天以上必须经过公司人力资源部的同意方可。管理人员请假,必须上报总经理,并征得总经理办的同意。当月请假超过1天的,当月绩效奖金减少100元。当月请假超过3天,不享受当月绩效奖金。原则上公司不予批准员工请假超过15天,员工请假后未按时上班的按旷工处理,视为自动离职,合同终止。
5、年终评比:非特殊情况下,每年评选优秀管理人员、优秀个人,先进团队等,除公司安排的轮休和放假外,婚、丧、病、事假超过7天不享受年终评比。
6、生日福利:员工工作满一年,逢员工的生日,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发送祝福信息,公司发放生日金或者生日礼品,感恩员工。
7、传统节日福利:员工工作满一个月的可享受传统节日礼品。
8、公司工会:员工工作满一年,逢员工住院工会看望,遇员工直系亲属逝世工会慰问。
9、婚丧假:工作一年以上的员工遇婚、丧假,可享有带薪婚、丧假三天。
10、工作服领用:厨部员工一年可领用3件夏季工作服,3件冬季工作服;前厅可领用2件夏季工作服、2件冬季工作服;西装2件穿两年。超过领用标准的原价扣款。员工工作满一年离职扣除当年当季领用的工作服费用,未做满三个月的,扣除全部工作服费用。员工领用1个工号牌,遗失后领用原价扣款。
11、员工食宿:由门店店长厨师长统一安排用餐时间和菜品,以680元/月为标准。(早餐:粉面;中晚餐:一荤一素)。由公司统一安排住宿,公司为员工免费提供床位,水电费由住宿员工自行分摊。员工须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并有义务保持员工宿舍的清洁,员工在宿舍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自行负责。如违反宿舍制度,床铺不整洁、带外人入住、打架斗殴(打架斗殴事故公司不予承担任何费用)等诸如此类情况共计超过三次以上,取消入住资格。
12、健康证报销:工作满一年的,员工可凭发票报销办理健康证的费用(报销时间为每年的7月15日、1月15日)。
13、事故和意外险:公司与全体员工及临时用工人员购买团体意外险。因个人工作失误、设备操作不当,及工作之外所造成的意外伤害而发生的任何费用公司不予承担,且不享受带薪休假。2、工作期间非人为因素造成的意外伤害医疗费用由保险公司报销之外的提供定点医院发票,1000元以内的由公司承担70%,同时视病情程度可酌情考虑享受1-3天带薪休假;如未按规定去定点医院产生的医疗费用,公司不予承担任何费用。临时用工人员的事故由保险公司报销,公司不予承担其他任何费用。
14、调职与晋升:公司有权根据其经营和发展的需要,调派员工往其他分店或其他岗位工作,员工必须服从分配。员工申请调职必须书面申请,公司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行为及个人素质综合评定是否批准调职。员工晋升须由分店负责人推荐,由员工本人递交竞聘申请,经公司办公会议讨论综合评定通过方能生效。员工调职后,通过相关考核,工资逐步按在岗的岗位标准工资发放。
15、变更、解除、终止合同:按劳动/劳务合同有关规定办理。
16、个人资料变更:员工提供的个人资料必须真实,如个人资料需变更应向人力资源部报告,如因资料与本人不符或未能及时进行个人资料变更,而引发的后果由员工自行承担,由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员工必须予以赔偿。
17、伯乐奖:根据公司需求,员工为公司推荐新员工工作满三个月,并符合公司的各项要求,奖励推荐人200元/人,每半年核定一次。(奖励时间为每年的7月15日、1月15日)
18、员工离职:员工辞职需提前一个月递交书面报告,经分店店长同意,交人力资源部批准方可,交还所领用的全部物品(工作柜钥匙、工作服、工号牌等),否则按旷工处理。
19、临时用工:临时工按约定的100-130元/天,提供用餐不提供住宿,工作满一个月可享受传统节日礼品(寒假工暑假工不享受),不享受公司的其他福利。钟点工按约定的16-20元/小时计算,提供中餐,不享受公司的其他任何福利。